子曰:“道之以政 , 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道,同导,谓教导之也 。
政,政令;刑,刑罚 。
齐 , 谓整仿之使归一律 。
以政令教导之,有不从者,以刑罚整饬之 , 则民但求避免刑罚,而无羞耻之心 。以德教导之,以礼整饬之,则人民自知罪恶之可耻,而归于正 。
格,正 。就是《尚书·冏命》“格其非心”之格 。
《礼记·缁衣》云:“夫教之以德 , 齐之以礼 , 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 。”正与本章所说相同 。
“道之以政 , 齐之以刑”,是法家的“法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 是儒家的“德治” 。《大戴礼》孔子答卫将军文子云:“以礼齐民,譬之于御则辔也;以刑齐民,譬之于御则鞭也 。”法家的政治手腕是鞭策 , 儒家的政治手腕是驾驭 。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
此章系孔子七十以后,自己追述之言,可见圣人成德立身,始终本末,学者宜仔细体察之 。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朱注云:“古者十五而入大学 。心之所之谓之志 。此所谓学,即大学之道也 。志乎此,则念念在此而为之不厌矣 。”
“三十而立”,朱注谓:“有以自立 。”
“四十而不惑”,朱注谓:“于事物之所当然,皆无所疑 。”
“五十而知天命” , 朱注谓:“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 , 乃事物所以当然之故 。”此犹近人之言天演 。为宇宙间一切事物自然变化,自然进行之原理 。
“六十而耳顺”,《集解》引郑玄说:“耳闻其声而知其微旨 。”
朱注谓:“声入心通,无所违逆 。”盖圣人对人,只要一闻其言 , 早已明白其言的真伪,其人胸中之是非 。本书末章云:“不知命 , 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 。”此言三十知礼 , 五十知命,六十知言 。二章可以参看 。
【《论语》: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矩 , 所以为方 , 法度之器 。此指做人之道而言 。圣人到了此时 , 随便什么地方,凡一言一动 , 一视一听,不必注意,无不悉合乎道 , 故朱注以《中庸》“安而行之”、“不勉而中”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