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市钱塘新区月雅河小学招生公告( 二 )


录取分五批次进行,其中户籍生录取在第一批与第二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录取在第三批、第四批与第五批 。未被我校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
1.户籍儿童
(1)第一批
对象:符合条件直接报公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不包括报名民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下同) 。
7月12日—7月22日,对于学区内户籍儿童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小学,由公办小学根据“三户一致”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 。对于学区内户籍儿童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小学,可一次性录取所有直接报名该公办小学的户籍儿童 。
“三户一致”指儿童户籍、父亲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且均在小学学区内 。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
(2)第二批
对象: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儿童 。
7月25日—7月27日,公办小学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
①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 。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以上住户一致家庭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 。“三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户籍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两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或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 。)
②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父母有区内房产但不在该小学学区),且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
③儿童有本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
当同类情况儿童报名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第三批
对象:持有有效居住证且适用积分排序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7月28日—8月10日,各报名点学校按照以下顺序并依据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
①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②父母未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
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 。积分相同、志愿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 。
①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
②本区连续居住时间长;
③社会保险积分高;
④基础积分高 。
录取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 。不接受积分入学安排者,视作自动放弃在本区申请入学,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
(2)第四批
对象:部分不适用积分排序入学但符合本区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7月28日—8月10日,各报名点学校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
①适龄儿童父母有区内房产
A.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户籍为区内户籍;
B.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C.适龄儿童未持有效居住证但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D.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不含A、B类) 。
②适龄儿童于7月11日(含)之前取得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无区内房产
A.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户籍为区内户籍;
B.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C.适龄儿童未持有效居住证但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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