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 2021河北高考音乐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三 )


2.注意事项
(1)填报专项测试曲目名称须为曲目全称,外文曲目名称、曲作者建议使用中文译名填写 。
(2)声乐类考生需填报同一唱法的两首测试曲目,器乐类考生需填报同一乐器的两首测试曲目 。考生填报两首曲目均须与高考报名时确认的艺术统考细项(唱法或器种)一致 。因信息不一致影响评分或录取的,后果自负 。
(3)如出现不填、少填或重复填报相同曲目情况,系统将自动识别,出现此类情况时不能缴费 。
(4)不允许以同一曲目不同名称填报(如1《c小调第五交响曲》2《命运交响曲》;1《Fate Symphony》2《命运交响曲》) 。
(5)不填报专项测试信息不能缴费 。填报专项测试信息并缴费后,不允许考生对已填报信息做任何更改 。
3.其他规定
(1)声乐类考生按填报曲目顺序刻录伴奏光盘两张(须是CD或MP3格式,不能为DVD格式,且每张光盘只录一首测试曲目,分别标注序号、测试曲目名称)或使用同一U盘(音频须是MP3格式)存储两首曲目(分别标注序号、测试曲目名称) 。考生须确保其伴奏盘质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 。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测试顺序号及测试曲目,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 。测试时考点使用统一播放器播放,如因存储介质、格式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 。不能播放伴奏时,可以清唱,不影响评分 。
(2)器乐类考生应做好相应准备,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测试顺序号及测试曲目,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携带已调试好相应曲调乐器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 。
(3)对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二首测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专项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
三、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聚会,合理饮食 。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出示证明材料要求
1.按有关要求,河北经贸大学考点实行封闭管理 。为落实高校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首次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须出示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为方便考生,专项、视唱测试和乐理、练耳测试时凭同一份《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
器乐专项测试(仅限古筝、扬琴、古琴、架子鼓、电子管风琴、马林巴、排鼓等测试器种)陪同人员须持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 。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 。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及入场安检 。
2.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 。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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