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乡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二 )


【2022年新乡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五、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五年制”和“3+2”原则上按照中招考试统考科目及分值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00分 。大、小中专不设录取控制分数线 。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信息,由市招办于7月8日至12日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根据考生所报学校志愿信息,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按本学校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并通知录取考生报到 。招生学校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要认真登记,逐一审核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并于集中办理录取手续前,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招生学校要提前做好信息核对、人员培训、技术准备等工作 。各类别新生录取名册由市招办审核后在集中录取时统一打印并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集中录取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补办普通中专录取备案手续 。长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提供在豫流动人口居住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可按我省生源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2022年“五年制”、“3+2”升转段录取工作,按照普通高校高职招生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升转段学生必须具有“五年制”、“3+2”正式录取手续,“3+2”考生须经高职院校选拔后方可确定升转段资格 。有关学校应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数据上报工作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 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21]19号)要求执行 。
六、宣传和服务
市、县(市)招办和招生学校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普通中专招生的重要手段,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地实际,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线上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精准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等职业教育 。市、县(市)招办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要充分发挥报考人员和学校之间的桥梁作用,为考生和招生学校提供优质服务,让考生充分了解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让考生自主选择合适的学校,任何人不得代替和干预 。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及时发布招生政策、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和毕业生就业等招生信息,以优质服务和突出的办学特色吸引考生报考 。七、工作要求
市、县(市)招办和学校要增强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管理 。
1.严格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名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户籍、成绩等信息要认真逐一审验 。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不得安排招生 。
3.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所有录取手续和修改信息只在当年集中录取时间内办理 。录取结束后,新生信息不得变更 。
4.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不作为的招生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学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给予核减来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和向社会通报的处罚 。
5.2022年新乡市中招考试暨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下表

2022年新乡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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