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最新( 二 )


3 跨镇(街道)务工人员子女:申请人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初审,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教育局)终审 。
(二)结果告知
1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
2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有误的,通知审核人补足相关资料 。
3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或镇(街道)、学区,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
(三)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
六、注意事项
1 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1次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
2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东部新区内不得申请转学(涉及东部新区重大规划拆迁的协商解决) 。
3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
【成都东部新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最新】4 东部新区到本市其他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按要求向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入学申请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