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南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二 )


3.考生进入考场教室前 , 请仔细检查是否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 , 须关闭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 。
注意:可使用计算器或其他特殊文具的科目以《准考证》上注明信息为准 , 未注明的考试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 。
4.考生作答工具由全省统一配备 , 不得自带 。在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能将作答工具带出考场(收齐放在桌上) , 否则以违纪处理 。
考生不得携带书包、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设备 , 智能穿戴设备 , 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每个考场都配有挂钟 , 考生一律不允许佩戴手表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考室挂钟时间指示仅供考生参考 , 考室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布信号为准) 。携带的手机、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所有随身物品 , 请统一放在教室前门外的“小件物品放置处” , 不能放在自己的座位旁或抽屉里 , 开考铃声响后若发现考生身边有手机、手表、包等随身物品 , 以作弊论处 。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楼 , 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
5.所有考场均配有视频监控摄像头、挂钟、手机信号屏蔽仪和金属探测仪 。考试过程的监控录像在考试结束后将送往省教育考试院接受检查 , 作为考试处罚的依据 。
6.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 , 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 情节特别严重的 , 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对作弊的在校学生 , 由其所在的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 , 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人员 , 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 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 公安等部门将坚决严厉打击 , 绝不姑息 。
7.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 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
8.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考生上厕所 , 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做好充分准备 。
9.所有统考科目答卷实行扫描阅卷 。为保证答卷的正常评阅 , 请考生务必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 并在指定位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科目代码和科目名称等信息 , 凡漏贴条形码 , 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 , 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统考科目只需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 , 一张答题卡的粘贴1张条码 , 两张答题卡的粘贴2张条码 。“考生信息条形码”经考生本人确认后 , 全部由监考人员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 。
10.自命题考试科目要求:考试结束后 , 考生将本人所有考试材料(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全部装入原试卷袋 , 在开封处贴上密封签并骑缝签名(如果缺少试卷或答题纸 , 由考生本人负责) 。
特别强调:开考信号发出前 , 不得拆启试题信封和提前作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 , 请立即停止书写 , 全体起立 , 不得延时作答 , 不得偷看他人答卷 。书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的一律视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如通过视频回放发现有提前作答、延时作答、偷看他人答卷行为者一律以违规作弊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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