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市龙泉驿区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政策( 五 )


(三)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招生,5月1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活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 。未报经区教育局备案,学校不得对外发布招生信息、开展招生咨询、组织校外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探校等活动 。规范学籍注册管理,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 。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 。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区教育局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严格学制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 。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 。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项目班等 。
(四)强化控辍保学 。各街镇和学校要完善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 。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9日—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5月30日—6月2日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指定入学报名登记点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区教育局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五)严格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依法依规依纪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区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将纳入所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考核 。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 。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纳入征信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附件:1.2022年龙泉驿区小一入学日程安排
2.2022年龙泉驿区小升初日程安排
3.龙泉驿区“金凤凰”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成都经开区教育局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
2022年龙泉驿区小一入学日程安排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