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人才补贴政策2021 嘉兴2021人才补贴类型及标准( 二 )


四、企业硕博人才聘用补贴
?对象和标准:对2017-2019年期间初次来市本级企业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给予一次性聘用补贴,博士2万元、硕士1万元 。
?申报条件:来市本级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
五、企业硕博人才工资外津贴
?对象和标准:对2017年后初次来市本级企业工作的硕博人才,给予3年内工资外津贴,博士1000元/月、硕士600元/月 。
?申报条件:来市本级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
?有关说明:工资外津贴按年度申请,本次申报按照2020年度硕博人才在市本级缴纳社保的时间确定,具体为: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可申请12个月补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可申请6个月补贴 。硕博人才3年内中断在市本级缴纳社保的,不能再申请工资外津贴 。
六、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
?对象和标准:对2017-2022年在市本级企业工作期间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准),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
?申报条件:在市本级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新取得博士、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
七、硕博人才挂职兼职补贴
?对象和标准:对来市本级挂职(兼职)的市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博人才(含在高校就读研究生阶段满一年的在校生),到机关事业单位挂职的,给予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的补贴 。挂职(兼职)时间不少于2个月 。
?申报条件:挂职结束后 。
八、专技人才职称奖励
?对象和标准:对2020年后新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市本级企业专技人才,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奖励 。
?申报条件:在市本级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新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部)属企业还须提供评审结果公布文件(从外地引进人员须提供经确认通过相应证明材料) 。
九、在站博士后科研生活补助
?对象和标准:对2020年后市本级博士后工作站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25万元/年的科研生活补助,其中生活补助不少于20万元/年,资助期2年 。
?申报条件: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满6个月的可申请当年度的科研生活补助(以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的时间为准) 。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工资发放记录(银行出具且至少6个月)、若属企业联合培养的须提供《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若在职人员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每年在站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单位出具证明)等材料 。
十、博士后出站生活补助
?对象和标准:在国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并于2017年后首次就业在嘉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满2年(不少于23个月)且回国后于2017年后首次工作在嘉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全职在岗工作且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可申请10万元的出站生活补助,全职在嘉工作满3年并继续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可再申请10万元的出站生活补助 。
?申报条件: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在市本级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或3年),并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出站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参保记录(实际工作月数)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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