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情况 宝鸡市落户政策(宝鸡市落户条件)( 三 )


(二)所需材料
1.夫妻投靠: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②任意一方结婚证原件 。
2.子女父母相互投靠(含配偶父母):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②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 , 提供户口簿原件 , 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
3.祖父母与孙子女相互投靠(含外祖父母、外孙子女):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②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 , 提供户口簿原件 , 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
注: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 , 需提供单位入户介绍信 。
(三)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 , 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 ,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通过后 , 省内迁入的 , 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并打印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省外迁入的 , 2个工作日内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
七、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落户
(一)适用范围
因工作调动、录用等原因进入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所需材料
1.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批准证明或单位人事部门的调动文件;
2.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原件 。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提出以下需求的 , 还需提供:
1.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 , 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
2.申请落户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拥有合法产权住所) , 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 , 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 , 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 , 需提供双方(申请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1.提交申请 。根据情形 , 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的 , 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
②申请落户居民家庭户的 , 在合法产权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
2.业务审核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 , 省内迁入的 , 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并打印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省外迁入的 , 2个工作日内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
八、部队随军家属落户
(一)适用范围
部队驻地在我市行政区域的军人配偶 。
(二)所需材料
1.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手续;
2.军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3.家属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三)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 , 向部队驻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 , 窗口民警对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 , 省内迁入的 , 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并打印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省外迁入的 , 2个工作日内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
相关事项说明:
1.办理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五项户口迁移事项 , 群众可自愿申请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申请人只需在迁入地申请 , 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 , 不再需要申请人在迁出地、迁入地分别办理纸质《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 。
【8种情况 宝鸡市落户政策(宝鸡市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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