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苏州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和4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详情( 四 )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 。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的有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接到外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或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 。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 。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请近期有高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特别是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 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西宁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黑龙江肇东市、安达市,河南?。愣」阒菔?nbsp;, 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甘肃省兰州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 , 提前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 , 配合做好“落地检” 。省外来(返)人员实施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 , 督促提醒省外来(返)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 , 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 。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11月20日苏州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和4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详情】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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