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威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各项材料( 二 )


二次转让:
(1)威海市不动产买卖合同;
(2)预告登记证明;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
拆迁安置:
经备案的《不动产拆迁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书》 。
新建房一次转让:
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威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威海市商品房现售合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
上述各项情况均需提交的材料有:
1、《威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证书》;
3、询问记录;
4、身份证明;
5、不动产测量报告及不动产权籍图;
【山东省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威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各项材料】6、完税证明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