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指南( 三 )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 , 坚持择优录取 , 保证质量 , 宁缺毋滥的原则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 , 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
2.录取考生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 , 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 , 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 , 分批次排名 , 分批次录取 。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初试总分为500分)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初试总分为300分)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
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体检不合格者;违反《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相关规定者 。
(二)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 , 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 , 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 , 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
(三)录取类别 。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 , 不得进行修改 。
(四)体检要求 。
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一)各学院须提前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复试考生名单、调剂通知及拟接收调剂生的数量 。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 , 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
(二)拟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 , 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 , 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10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 , 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 ,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指南】七、监督保障制度
(一)集体决策制度 。在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 ,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 , 确定拟录取名单 , 并对结果负责 。
(二)巡查和监察制度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督查工作组 , 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 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进行全过程监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
(三)申诉复议制度 。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 , 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 也可责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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