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三 )


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进行网上公示 。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
3.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不合格 。
4.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有1门及以上不合格(低于60分) 。
五、组织管理
1.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工作 。
2.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统一领导,由研究生院统筹协调;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督查工作 。
3.各学院(中心)应切实履行本学院(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 。书记、院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学院复试录取全面工作;各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 。
六、监督与复议
在复试过程中,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将深入各学院(中心)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专业课笔试考试、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对复试考核的实际情况、相关举措等进行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 。学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
学校为考生提供申诉与复议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
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期间申诉电话与电子邮箱如下:
电话:023-68667302邮箱:yjs@vip.cqut.edu.cn
联系人:翁老师、陈老师
办公地址: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至善楼108室 。
若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3-62563040,邮箱jwb@cqut.edu.cn 。
七、其他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2.凡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将严格根据教育部要求,严格对相关人员材料的审核 。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相关问题 。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凡被学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在学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前与学校签署定向委培协议 。
5.如有考生确因个人实际困难,无法到校参加现场复试的,请提前与相应学院联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
【2023重庆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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