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离婚办理流程 东莞居民离婚登记须知( 二 )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三)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
(四)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
(五)如当事人身份及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有权机关或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
【东莞离婚办理流程 东莞居民离婚登记须知】(六)《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或者该回执遗失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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