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东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及浮动费率实施办法通知( 二 )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若国家关于费率政策另有调整的,按省贯彻国家规定执行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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