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重要提示( 三 )


(九)关注防疫政策 。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 。
三、诚信守纪参加考试
(一)遵守考试规则 。
笔试科目开考后禁止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考生应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体温检测和入场检查 。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结束后,考生现场签字并领取考试成绩告知单,考生如对本人现场测试成绩有疑问,须在领取成绩告知单时向考点申请复查 。音乐类、航空服务艺术类考生对本人现场录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务必在离开考场前提出申请 。
(二)严守考试纪律 。
考试期间,全部考点所有考场的考试情况将实行全时段、无死角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试卷、答题卡(答卷纸)、草稿纸(试笔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各科考试成绩无效 。
(三)违纪作弊严惩 。
艺术类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一部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组织替考,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并通过QQ、微信群等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骗取考生钱财 。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助考”信息,不参与不法分子组织的“助考”犯罪活动 。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仅按《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公告》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并未组织也不允许第三方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模拟考试” 。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广大考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我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 。考生因考试问题需要咨询,可及时与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联系 。各主考院校、各市、县(市、区)咨询电话及邮箱见附件3 。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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