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沁苏禧花园人才优购房认购指南( 二 )


2、名下无房但全国范围内有房贷在还的购房客户:人民币430万元整
3、全款客户:人民币580万元整
重要提示:因本项目非人才房源总价较高,如在人才优购环节未能选中房源,且需自动转入非人才房源摇号的,在人才房源认筹时,请您按照非人才认筹金标准冻结资金,否则不能自动转入非人才房源摇号 。
非人才房源认筹金标准如下:
苏州大市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具体冻资金额要求如下:
首套首贷,或名下有一套住房且该套住房房贷已结清的购房客户:人民币380万元整
名下有一套住房且该住房贷款未结清,或名下无房但全国范围内有房贷在还的购房客户:人民币640万元整
全款客户:人民币1000万元整
认筹须知:
1、本次认筹为全线上操作,客户注册登陆后在手机端口相应位置勾选或签名确认即视为客户已详细阅读、完全理解并同意全部须知和规则等,不对上述内容提出任何异议,操作勾选或签名的日期即视为签字之日 。
2、认筹登记人即为本次购房的“买受人”,后续摇号、选房及签署《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中的签约主体必须与线上登记时提交的认筹登记人姓名、人数、电话号码一致,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更名或增减人数 。认筹登记人应当准确完整的填写本人以及配偶的具体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后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修改,如信息提供错误无法完成在线选房、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由认筹登记人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
3、请务必使用认筹登记人本人所属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后进行认筹,如果因登录选房系统的手机号码与提交申请时预留的号码不一致导致无法完成在线选房的,由认筹登记人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
4、如认筹登记人违反《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及《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完善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通过瞒报、虚报等方式骗取人才优购资格的,我司有权立即取消其选房资格及追究其他法律后果 。无论我司对认筹登记人资格审核是否通过,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发现认筹登记人之前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无效、非法或不完整等情况或认筹登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则我司有权立即取消其已选定的房源而另行销售,我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将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5、同一户家庭只可办理一次认筹登记,获得一个认筹编号,每个认筹编号只允许选一套房源,如同一家庭用多套资料或同套资料多次办理,将取消参与本次认筹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客户本人自行承担 。
6、如后续选房成功并需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该项目任一合作贷款银行有权核实其银行账户流水、征信等材料的真实性及自有资金来源,并审核可贷剩余房款额度 。认筹登记人因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司有权取消其认筹资格且我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7、认筹金仅视为认筹登记人对项目房源有购买意向,并不作为成功购买房屋的保证 。
8、认筹登记人在后续选房活动中,房屋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确认选房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认筹金中100万元转为定金,其余部分转为购房预付款 。若开盘活动结束后认筹登记人未能选中房屋,冻结资金将于开盘后次日内解冻,请及时关注资金解冻情况 。
9、认筹登记人选中房源后应及时按照认筹登记时选择的付款方式(一次性或贷款)办理线下签约、款项支付等事宜 。
选房人需在线上选房活动结束后,于12/21-12/22日期间至沁苏禧花园签约中心:苏州市工业园区金尚路1号仙峰大厦北楼3楼 如期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办理相关签约、贷款手续 。若选房人未按照前述约定足额支付房款及办理签约和贷款等相关手续,即视为该选房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项目无需再行通知该选房人并有权将该房屋另售,且项目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