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造工程清单报价运用的几点思考( 二 )


2、最终审核报价
清单报价应是企业按照自身的技能特点、材料采购渠道、组织管理状况和清耗程度等环境制定出的价钱,应不低于资本价是它的底线 。在最终的审核报价时,报价的决议操持者可权衡利弊,做出公正的报价 。另外,若手工填写清单报价,有着非常大的事情量,可提倡举行最终报价审核接纳相应的软件,既提高审核的可靠性,又提高效率 。
二、清单报价的危害和戒备
清单报价若无人为设定条件时,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是比力公正的 。但由于市场竞争,好处的驱使,招标人和投标人往往都会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活动中,增加人为的设定条件,即人为增减工程量和变动单价,以图到达好处最大化,这无疑给招标人和投标人带来危害 。敷衍此两方面的危害,笔者在经由投标及认价的实施历程中获得了较为充实的认识 。
(一)、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危害和戒备
许多资料均强调和论述了这样一个观点,实行清单报价招投标以来,即:“实行了量价分散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分管危害,即负担‘价’的危害由投标人,负担‘量’的危害由招标人 。”并且提出回避工程量危害的各种对策为招标人,似乎招标人也不负担‘价’的危害,而投标人就不负担‘量’的危害 。其实否则,清单报价的危害是具有两面性的,看不到投标的危害,而只看到招标人的危害是片面的 。一方面,对招标人而言,就以工程量清单来说,加大工程量既对造价控制有利,又对争取项目投资有利,投标人的危害就难以回避,若招标人有意加大工程量 。这是因为范例允许招标人按暂定工程量计算,在制定工程量清单时,按审定的实际完成量来计算价款结算时;另一方面,其造价指标(如每m2造价)基本上连结在某个程度上,在某个时期某个地域的某类修建产物 。某些子项目的工程数量被招标人存心加大工程量在清单中,而大大压低间接利润率、费率,甚至使标底的造价指标和工程标底连结在“公正”的程度上,压低非实体工程的耗损 。为了中标,投标者也会参考本工程的其他因素和当地实际的造价指标报价,若报价靠近标底或低于标底,就有大概中标 。但中标后工程实施并结算时,总造价也就淘汰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淘汰了,中标人将不得获得应有的利润和间接费 。只管清单计价范例有划定: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人所供给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人可以计谋报价或提出索赔,然而这类索赔的给定条件是“允许调解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在15%(含15%)以上工程量差额幅度时,按条约约定及招标文件来变动价款其单价确定和调解要领” 。倘若被人为加大工程量某工程中有多个工程量大且价钱高的子项,将面临很大危害中标者在招标时 。
(二)、工程量清单中不均衡报价的危害和戒备
不均衡报价是投标人为提高实际收益,在总报价稳定的前提下,人为地提高或低沉某些分项工程单价的报价行为 。不均衡报价的环境有以下几种:
1、材料价钱不均衡:即材料价钱调解构成综合单价 。低沉或提高某种材料的价钱,在综合单价稳定的前提下,使之获得较大或较小的价差在工程量或材料价钱调解时,到达淘汰损失或增加效益的目的 。
2、材料用量不均衡:即某些材料用量调解构成综合单价 。由该子项差别材料的各自的用量乘以相应的人工费、呆板费、材料单价的某子项综合单价,汇总后再加上利润和税金及间接费构成 。若淘汰某种材料用量而加大某种主要材料,其综合单价可以连结稳定 。因此,在综合单价稳定的前提下人为地增加或淘汰某种材料用量,使之在材料价调解时获得较多或较少的调解量,到达增加收益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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