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义务教育入学 2023北京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 四 )


各初中校对口接收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归属本校招生服务片的小学毕业年级的学生 。
③多校划片入学
以学籍所在地划分的统筹分配服务片内各独立小学毕业年级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统筹分配服务片内初中学校的入学志愿 。
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直接接收学生入学 。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接收以随机派位录取方式确定的学生入学 。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
(2)学生到公办寄宿学校的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小学毕业年级的学生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寄宿学校自愿申请一所学校,并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手续 。
公办寄宿招生按照要求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
(3)学生到民办学校的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小学毕业年级的学生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自愿申请一所学校,并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手续 。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各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本市规定范围内接收学生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
(4)残疾学生的入学
智力有障碍或身体有残疾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根据其残疾程度,优先安排其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划定片区内的普通中学随班就读,确保其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 。
(5)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的入学
申请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我区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入口”进行联网审核 。审核通过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我区的初中入学方式登记入学,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加我区的初中登记入学;申请到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外省市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时间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经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 (乡政府) 对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联网审核 。联审通过的学生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登记手续 。
五、做好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
区教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2023 年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2023 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区房管局、朝阳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依据任务分工,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 。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依据任务分工,负责材料初审及联审结果反馈 。
六、工作要求
1.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入学需求预测,根据学龄人口数量、毕业学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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