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最新( 九 )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以及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 2008年9月28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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