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房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 北京市房山区义务教育入学( 二 )


各乡镇(街道)政府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审机制和日常联合审核机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
(四)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
(五)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
(六)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
(七)本区将在入学压力集中、学位紧张的学校和地区,依据市级政策,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采取电脑派位的入学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生源,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
(八)继续在长阳、拱辰、西潞等乡镇(街道)的部分学校实施一个房产地址六年内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入学学位政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计划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划片范围内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经区教委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 。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
(二)规范民办校招生管理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级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收费标准等,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 。
(三)严格学籍管理 。本区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名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已通过入学服务系统审核却未及时到校报到的新生,各学校要督促其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经督促后仍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也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学生的无序流动 。加强民办学校学籍管理,民办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
(四)杜绝违规操作 。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 。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 。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 。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经入学材料审核的非京籍学生,不得私自接收已通过审批程序且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持续不断开展有效宣传引导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积极协调解决、主动化解区域内个性化矛盾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积极引导家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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