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购房补贴政策2020 2023哈尔滨购房补贴政策征求意见稿( 三 )


三、拓展对外推介,规范市场宣传销售行为
(十七)结合我市地域及气候独特条件,加强全国范围内媒体宣传,适时组织房地产企业赴南方等地开展省外推介活动 。(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住建局)
(十八)实施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备案制 。代销商品房的渠道商(含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代理销售合同,并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禁止代理销售未取得合法销售手续的新建房屋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九)加强自媒体、新媒体监管 。鼓励自媒体、新媒体正向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弘扬正能量 。禁止无从业机构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或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通过自媒体、新媒体开展房地产经纪销售活动,严厉打击恶意评价房地产建设项目、以偏盖全唱低房屋销售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四、引导金融支持,促进行业发展
(二十)引导在哈金融机构加大房地产领域信贷投放 。积极支持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向总行争取我市房地产领域信贷投放规模 。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加大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信贷投放力度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领域政务数据信息,依托哈尔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载体,探索建立房地产领域“政金企”信息共享机制,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金融供给,优化服务流程,降低融资成本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以及住房个人按揭贷款投放情况的统计和调度,根据银行机构排名情况在房地产金融合作领域给予优先支持 。进一步盘活低效国有资产,探索组建哈尔滨市房地产发展基金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业良业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2〕20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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