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鹤洲新区2023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二 )


第十一条 随迁子女及其家长于规定时间内,查询学位安排结果,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积分入学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因上述情况空余出来的学位,不再补录 。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区社会事业局教育部门负责最终解释 。
鹤洲新区(筹)2023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积分项目及分值表
积分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实施说明
居住年限
/房产年限
《广东省居住证》
10分/年
在鹤洲新区(筹)办理的 《广东省居住证》(含暂住证)以公安部门核查年限为准 。有效期限以最近十年内、当年8月31日前为准,最高不超过80分 。
1.在鹤洲新区(筹)居住年限、房产年限任择其一积分,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计分 。
2.每满一年积10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积分 。
《不动产权证》
/《房地产权证》
《房地产权证》(父母所持我区完全产权的住宅)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登记日期为准,有效期限以最近十年内、截止到当年8月31日,最高不超过80分 。
职业资格
/文化程度
职业
资格
四级
(中级技工)
10分
职业资格按所持最高等级计分,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验信息
(http://www.osta.org.cn)和市人社部门核查为准 。
职业资格、文化程度二者任择其一积分,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计分 。

三级
(高级技工)
15分


二级
(技师)
25分


一级
(高级技师)
35分

文化
【珠海鹤洲新区2023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程度
大专
20分
文化程度按所持最高学历计分,以本人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信网查询为准(http://www.chsi.com.cn) 。

本科
30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50分

参保年限
社会保险
缴费年限
2分/险种/每年
1.在珠海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每险种满1年积2分 。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积分 。
2.各险种截止报读当年8月31日,最近10年有效,最高不超过80分 。
加分指标
1.荣获珠海市“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珠海好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积100分 。同类荣誉只计算1次,不累计加分 。
2.参加珠海市无偿献血的,加15分,该项不累计加分,献血证有效期截至当年报名开始日期前一天止 。
3.“星级志愿者”:一星志愿者积1分、二星志愿者积3分、三星志愿者积6分、四星志愿者积10分、五星志愿者积15分 。星级志愿服务以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显示为准,本项加分就高计分,不累计加分 。
4.依法退役的退役军人,以服役两年为基准,服役满两年退役的加20分,每超过1年加5分,超过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分,超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 。服役期间获得个人荣誉称号的加150分,荣获个人一等功的加100分,荣获个人二等功的加60分,荣获个人三等功的加30分,荣誉及立功加分就高计分,不累计加分 。服役年限及荣誉(或立功)两项累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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