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23年第二批次保障房申请流程 厦门2023年第二批次保障房申请流程表( 二 )


2.市住房保障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资源规划部门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住房及信用情况的协助调查,市民政、资源规划部门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市住房保障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
3.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批次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 。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
(五)选房及配售
1.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批次已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名单、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以《选房购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 。《选房购房手册》包括本批次选房的申请家庭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
2.申请家庭应按照本批次《选房购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手续 。
3.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1)未按《选房购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选房后未当场在《房号单》、《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买受人、共有产权人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的;
(3)已签字确认并领取《房号单》《配售通知书》,但未在《配售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缴交购房款等相关购房手续的 。
4.选房及相关手续办理
(1)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向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组织申请家庭按申请家庭顺序号在剩余房源中依次办理选房手续并出具《房号单》《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买受人、共有产权人确认书》、《配售通知书》 。
(2)市住房保障中心指导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房号单》《配售通知书》与申请家庭办理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等相关配售手续 。保障性商品房的产权归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有 。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不作为共有产权人 。
(3)申请家庭按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交房入住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办理交房入住手续 。
【厦门2023年第二批次保障房申请流程 厦门2023年第二批次保障房申请流程表】5.本批次房源建筑面积标准为二房型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约70平方米,申请家庭可按申请家庭顺序号依次在剩余房源中按意愿选房,房型的选择不受申请家庭的申请人数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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