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惠蓉保报销中相关名词解释汇总 成都惠蓉保保障内容( 二 )


8.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
四川省、成都市医疗保障部门纳入单行支付管理的药品和纳入单独管理的高值药品,具体参见《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的通知》(川医保中心办〔2023〕5号) 。
9.政策内罕见病 :
纳入成都市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罕见病,具体参见《成都市罕见病用药保障药品范围及认定标准》(成医保办〔2021〕4号)、成医保函〔2021〕2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
10.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协议,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
11.专科医生:专科医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确诊或开具处方时,属于与处方适应症治疗相关的临床科室 。
12.约定医院:本产品保障责任三约定的医院列表 。
13.约定药店:本产品保障责任三约定的药店列表 。
14.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指定医院 。
15.年免赔额:
指一个保险期间内对应的免赔额 。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不计入免赔额;其他商业保险支付的符合本产品赔付条件的金额,可以计入免赔额 。
16.连续参保: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即为连续参保:
1)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参保“惠蓉保”且中途未退保 。
2)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参保“惠蓉保”且中途未退保 。
3)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四年参保“惠蓉保”且中途未退保 。
17.首次或非连续参保:
未参保2022年度惠蓉保或曾参保2022年度惠蓉保,但已在2022保单年度内退保 。
18.年赔付限额:
指本产品保险期间内的最高赔付限额,四项保障责任最高年赔付限额合计为100万元(保障责任三奕凯达、倍诺达各限额30万元) 。
19.健康服务:
详见本产品投保页面列载的《健康服务手册》 。
20.四川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四川省省直部门和单位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省直部门和单位的职工 。
2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
包括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22.符合参保资格的新市民:
指在成都市域范围内办理了居住证,且居住证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员 。
23.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成都惠蓉保报销中相关名词解释汇总 成都惠蓉保保障内容】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3:恶性肿瘤(原发性)、6:恶性肿瘤(转移性)、9:恶性肿瘤(原发性或转移性未肯定)范畴的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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