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涌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 二 )


二、公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2023东莞涌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

文章插图
三、中小学招生程序
(一)报名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 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申请转学插班的适龄儿童少年 , 须符合我市学籍管理条例的相应规定;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 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
(二)报名类别
报名类别分为麻涌镇户籍生类、优待政策类、积分入学类和民办学校类 。优待政策类符合条件的一方监护人须在麻涌镇辖区内工作或拥有独立产权的自有房产 , 其中第1至第7条仅适用于非东莞市户籍生 。
1、麻涌镇户籍生类
2、优待政策类
(1)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或企业人才政策的适龄子女;
(2)符合麻涌镇企业人才政策的适龄子女;
(3)属于麻涌镇解决的优才卡持有者适龄子女;
(4)父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 , 并在麻涌镇辖区内工作或拥有独立产权的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5)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条件的台湾学生和华侨华人适龄子女;
(6)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父母一方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非莞户籍适龄子女;
(7)符合规定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适龄子女等;
(8)父母一方或双方是麻涌镇户籍 , 子女是非莞户籍适龄子女;
(9)父母一方是本镇公办学校教师 , 适龄子女是非麻涌镇户籍 , 申请入读本镇公办学校 , 由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入读;
(10)麻涌镇机关事业单位非莞户籍的在编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11) 麻涌镇户籍生申请跨学区就读(申请条件详见附件3);
(12)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通过一事一议由招生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3、积分入学类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申请积分入学的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民办学校类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申请民办学校的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报名材料
1、户籍生类
(1)父母(合法监护人)以及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以及儿童本人的一页);属于麻涌镇集体户的 , 需要提供户主页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公章;
(2)小孩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仅申报小学使用);
(3)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备注:申请中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学生家长请在招生平台上传以上相应证件电子照片 。申请插班年级的请携带户口本、出生证(仅小学使用)、学籍号等复印件到学区学校报名 。
2、优待政策类
申请中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学生家长请在招生平台报名 , 同时必须在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以线下材料审核结果为准;申请中小学插班年级的请到线下学校或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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