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石柱县中小学招生政策最新 2023重庆石柱县中小学招生政策最新公告( 三 )


4.入学通知书发放 。各校严格按划片招生的原则,分村(社区)统计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情况后,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于7月30日前发放至适龄儿童监护人手中,并按时报名入学 。
初中:
1.石柱第一初级中学、民族中学校、南宾中学校、回龙中学校、思源实验学校招收南宾街道和万安街道行政区域内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其他中学校按照划定区域招生 。
2.招生条件 。招收户口在本县内,且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的小学毕(结)业生,不招收已在初中或职业中学就读的在校学生 。
3.入学通知书的发放 。各中学校于7月5日前将《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至学生家长(监护人)手中 。
4.根据《石柱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的规定,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获得者在县内小学升初中可自愿选择学校就读 。获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于6月30日前将《石柱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获得者择校申请审批表》及获奖证书报送县教委教育科备案(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
招生程序
(一)公布招生入学信息 。5月20日前,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招生工作方案 。经县教委审定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
(二)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县教委发布的相关工作要求,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流程,全面推进“入学一件事一次办” 。
(三)全面落实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县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县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6月30日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7月30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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