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州红古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 )


为提高中小学生的数学学科素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
(三)考试对象
1.本区 2023 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所有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的考试;2022 年中考后由外省市转入我区或复学的2023 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下一届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及信息技术考查的补考 。
2.户籍在我区、在外地就读初中的2023 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区高中阶段学校的,须参加我区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
3.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历社会考生报考我区高中阶段学校的,须重新参加我区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4.2024 届初中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 。
(四)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各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时以分数形式呈现,以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作为初中毕业依据时以“合格”和“不合格”形式呈现,“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所有考试科目合格即达到毕业水平,不合格者,由所在初中学校安排补考 。
六、综合素质评价
全区各初中学校须按照《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 2023 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 A、B、C、D 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 。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五个维度评价结果均达到C 等及以上者方可初中毕业 。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优惠政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 2A3B 及以上等级,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等;享受照顾政策、市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1A4B及以上等级;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 5C 及以上等级;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
外地回兰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由报考学校转换成相应的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 2022 年中考成绩库中留存的结果为准,成绩库中没有的由原毕业学校负责提供,并填写相关评价表格和档案 。
七、志愿填报
2023 年全区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登录统一的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
具体报名网址:“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 。
(一)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设 4 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统招第二志愿、网上征集志愿 。
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一个或多个志愿 。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填报市级示范性高中(兰州市第十八中学,下同),统招第二志愿只能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兰州市第二十四中学,下同);统招第一志愿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则统招第二志愿不允许填报市级示范性高中,只能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统招第一志愿和统招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 。
网上征集志愿,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 。征集志愿进行1 次 。
2.中等职业学校:设 1 个志愿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本区职业学校志愿“红古区职教中心” 。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绩单直接到红古区职教中心报名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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