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昌城区高中录取规定公布 2023南昌城区高中录取规定( 二 )


自2023年起,体育类(体教融合培养生)、艺术类(含 音乐、器乐、舞蹈、美术)、传媒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将执行市级标准 。各招生学校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完成市级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加试 。
(6)补报志愿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在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公布该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及其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 。凡未被该批次录取且考分达到缺额招生计划学校统招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2个平行志愿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补报志愿情况,按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补报志愿 。经补报志愿且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退档即视为放弃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只能进入中职批次录取 。
(7)随迁子女返昌录取 。严禁在外省义务教育学校毕业的非南昌户籍学生录取我市普通高中和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对具有南昌户籍、未在户籍地义务教育学校报考但须回昌录取普通高中的学生,须在录取结束前,执初中学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考部门出具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含总成绩、各科成绩、当地考试成绩满分及网上成绩查询方式)及户籍证明材料,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资格,依据折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填报的参考志愿统筹安排录取 。考生户籍须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 3 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户籍依据 。
3、中职学校类
(1)市、县属中职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市级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 。民办中职学校招生简章应在当年中职招生资格审核前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和社管科备案 。
(2)录取至五年制高职和专科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023年非师范定向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五年制高职(高专)、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
(3)各高、中职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 。
(4)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学生 。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取得中考报名序号 。
(5)中职学校录取考生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 。志愿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排序名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 。招生学校对部分专业有录取要求的,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中职学校志愿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志愿征集,由中职学校进行自主招生 。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招生录取统一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
(6)中职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市教育考试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
普通中专在省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录入管理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在系统中进行本省和外省学籍核查并办理录取 。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在市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自2023年起,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录取学生的中考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市教育考试院在系统中进行本省和外省学籍核查并办理录取 。
技工学校在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7)严格执行先办理录取后注册学籍的流程,严禁未办理录取手续直接注册 。市教育局根据省、市教育考试院加盖公章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籍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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