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九龙坡中小学招生政策 2023重庆九龙坡中小学招生政策最新( 二 )


1.购房入学
(1)基本条件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购住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不低于51%)且居住满半年(截至2023年5月) 。
需提供: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暂住登记凭证)、房产证(如果因抵押、拆迁等无房产证,可提交购房合同、“渝快办”出具的不动产证明或其他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 。
(2)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入学申请,按其购房的先后时间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额满为止”的原则,依次录取,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
2.积分入学
购房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排学位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实行积分入学 。
(1)基本条件 。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暂住)满半年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截至2023年5月) 。
(2)积分计算办法 。入学积分按照生活积分、工作或经商积分和附加分三项计算总积分 。
①生活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具备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暂住登记凭证),以证件登记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 。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3年5月 。
②工作或经商积分 。以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当前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 。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3年5月 。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 。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3年5月 。
工作或经商两项积分只能任选一项 。
③附加分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并就业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的工作生活积分、社保积分或经商积分折半计算(即工作生活积分1个月0.5分、社保或经商积分1个月1分),积分不封顶 。
(3)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入学申请,按其积分高低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额满为止”的原则,依次录取,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
(三)其他情况的入学安排
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区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照国家和市区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
(四)“民转公”学校招生入学
重庆谢家湾学校:学校根据其学位情况,“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保障解决楼盘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子女入学,按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若有空余学位,面向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均在华润二十四城楼盘且无重庆谢家湾学校就读指标的适龄儿童,采取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招生入学 。
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学校根据其学位情况,“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保障解决楼盘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子女入学,按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特殊群体子女及小语种学生入学 。若有空余学位,面向户籍(2023年6月9日前落户)在九龙坡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采取自愿报名、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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