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上虞百官街道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二 )


9.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 , 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 经施教区学校批准 。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 , 应当附具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 。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 , 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 , 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未申请缓学的儿童 , 在其第二年入学时将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
10.各类引进人才、军转干部、外来投资者“服务卡”持有人等子女 ,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
11.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百官街道随迁子女(新居民子女)统一安排到龙山学校就读 。
12.残疾少儿入学遵循“随班就读为主体 , 特教学校为骨干 , 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原则 。轻度残障儿童少年以就近优先为原则 , 实行随班就读 。户籍在上虞区 , 持有智障类残疾证的中重度残疾少儿 , 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 无严重癫痫、心脏病、暴力行为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与行为问题 , 父母(监护人)有接送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残障儿童少年 , 父母(监护人)可向上虞区特殊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重度、极重度不具备入学条件的残障少儿由上虞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教师进行送教上门 。
13.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二孩(三孩)新生 , 按《上虞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区委办〔2022〕55号)文件执行[“二孩”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 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 。符合招生条件的 , 6月30日前由适龄少儿监护人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 , 审核通过后按“同一乡镇(街道)范围内拥有住宅产权和户籍的二孩 , 按家长意愿可以跟随一孩现就读的学校(幼随长)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三孩可不受学区房限制 , 按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 。”
14.重要预告:
(1)从2023年秋季起 , 组建鹤琴小学教育集团 , 原鹤琴小学更名为鹤琴小学教育集团凤山校区 , 原天香小学更名为鹤琴小学教育集团天香校区 。
(2)百官街道城南片各社区[新生户籍及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舜帝岭以南的上源闸社区、岭光社区、城南社区]符合“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原岭光村村民子女及城南中学集体户的教师子女入学政策,就读小学保留至2030前 , 之后从2031年秋季开始入学的适龄儿童在鹤琴小学教育集团天香校区就读 。
【2023绍兴上虞百官街道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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