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浏阳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招生安排 2021年浏阳市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四 )


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 , 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 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
9. 预录取
长沙市教育局依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 , 根据县市区报送的有关材料 , 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 , 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 , 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相关培养学校 , 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 。
10. 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 , 对市州教育(体)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完毕后 ,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 , 由培养学校会同长沙市教育局、浏阳市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 , 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通知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 , 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 。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 , 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 , 并填写《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 。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 , 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 , 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
11. 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 。新生入学后 , 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 。复查合格者 , 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 《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 , 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 , 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 , 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 , 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
六、相关政策说明
1.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 , 为提高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 , 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 , 2023年 , 在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帮扶)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 , 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 , 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
2.有关招生工作的安排及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办法:
(1)市教育局根据本文相关政策规定 , 结合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实际 , 做好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工作 , 包括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具体方式 , 宣传、报名等招生环节工作的具体安排 , 以及做好落选考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等 , 确保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机协调 , 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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