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2020年高中招生阶段考试 2023平凉市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二 )


3.志愿录取 。崆峒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一”志愿录取,各初中学校于5月20日前组织学生填报志愿,报崆峒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平凉一中、陕师大平凉实验中学、平凉二中在第一批录取,平凉五中、平凉三中在第二批录取 。第一批录取学校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取,第二批录取学校在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取 。其他县(市)自行确定区域内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方式 。
4.体艺特长生录取 。体育、艺术特长生实行学业考试和专业测试双划线学校自主录取 。其中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学业考试成绩分数线不低于所报考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及陕师大平凉实验中学的学业考试成绩分数线不低于所报考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报考其他普通高中的学业考试成绩分数线不低于所报考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在学业考试成绩上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符合录取学校要求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在双划线的分数线之上,学校未招满体艺特长生计划,则将空余计划转为录取普通文化课考生,录满为止 。建议各县(市、区)体艺特长测试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学校自主招生,并于测试前5日将体艺特长测试方案、各学校、各专业招录计划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各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等各专业特长生录取计划一经确定,要提前向考生和家长公布,严格按计划招录,不得中途擅自变更 。
四、照顾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中可享受其中一项照顾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条件的,只能按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不重复加分 。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病故、伤残军人子女,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政联〔2012〕84号)相关规定降分录取 。
2.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印发的《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相关规定降分录取 。
3.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规定降分录取 。
4.根据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0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要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 。
5.华侨子女凭市级侨务部门证明,港澳台胞子女凭省级统战部门证明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
6.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本和民族宗教局、教育局证明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
7.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子女,凭县(市、区)计生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或光荣证及有关证明,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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