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高考播音主持艺术校际联考报考公告( 二 )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 。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 。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
2.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 。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
3.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
(四)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
五、公布合格分数线、成绩
(一)合格分数线和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1年1月25日前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专业测试成绩,届时考生可以通过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2021年艺术报名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
(二)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1.根据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涉及的专业(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科播音与主持专业等),省内院校必须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欢迎省外高校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
2.2021年省外院校相关专业招生使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的院校,最终以院校招生章程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具体情况考生可查看院校招生章程或直接咨询学校,由相关院校负责解释 。
3.考生报考直接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外高校和教育部有特殊规定的省内高校相关专业,无需考生校际联考成绩合格 。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严格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布成绩和公示合格名单,自觉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hddzsb730@hgu.edu.cn 。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要求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 。
(三)对于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
七、其他说明
(一)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等重要信息将通过“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详见“查询成绩”页面说明),逾期不再受理 。
(二)有关高校的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以其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为准 。
(三)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政策有相悖之处,以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政策为准 。
(四)未尽事宜后续通知 。
八、联系方式
(一)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http://zsxxw.hgu.edu.cn/)
(二)河北地质大学咨询电话:0311-87207400,开通时间: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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