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韶关公租房申请指南 韶关公租房政策( 二 )


四、保障优惠
(一)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优惠 。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按市场租金水平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享受住房租金全免政策优惠;
2.低保困难家庭按照住房市场租金10%比例收取;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低收入)困难家庭按照住房市场租金15%比例收取;
4.支出型住房困难家庭按照住房市场租金15%比例收取;
5.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住房市场租金30%比例收取;
6.住房困难消防救援人员,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按照住房市场租金60%比例收取 。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条件和标准 。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享受一定租金减免优惠政策:
1.对持有《韶关市优抚对象优待证》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人员,以及获得有关证书的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其中属于低保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低收入)困难家庭、支出型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全免,属其他类别的减免住房应缴租金50% 。
2.对离休干部、五老人员(指的是我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为我党做过贡献,如今尚健在的老同志,主要包括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接头户、老苏区乡干部)的住房租金全免 。
3.对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领取了市残联核发的1—2级重度残疾证或3级智力残疾证、3—4级精神残疾证和所有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核发的1—4级残疾《鉴定结论通知书》,其中属于低保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低收入)困难家庭、支出型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租金全免,属其他类别的减免应缴租金50% 。
(三)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减免优惠 。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保障对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低收入)困难家庭、支出型住房困难家庭的,可按应缴纳物业管理费50%的标准支付小区物业管理费,剩余部分由市财政补贴相关物业管理公司 。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补助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建筑面积、租赁保底保障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区域等因素确定 。家庭保障总建筑面积由家庭人均保障建筑面积之和及租赁保底保障建筑面积组成,其中家庭人均保障建筑面积及租赁保底保障建筑面积均为15平方米 。家庭保障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 。即1人户家庭保障总建筑面积30平方米,2人户家庭保障总建筑面积45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家庭保障总建筑面积60平方米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补贴系数与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减免优惠政策相匹配 。
1.低保困难家庭补贴系数为0.9;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低收入)困难家庭补贴系数为0.85;
3.支出型住房困难家庭补贴系数为0.85;
4.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系数为0.7;
5.住房困难消防救援人员,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补贴按专项保障实施细则执行 。
五、申请材料和申请方式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交的基本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
4.市区保障房申请授权与承诺书 。
(二)属于特殊情况的,还应结合实际提供以下材料
1.视为自有产权住房面积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权证或房产证 。
2.城镇中等偏下以下收入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救助证件,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低收入困难证明材料、《支出型困难家庭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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