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县2023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对象及计划表( 二 )


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学业、不能正常毕业的,平阳县教育局不再负责落实就业任教工作 。定向培养对象若毕业后不按协议执行就业的,应承担有关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教育系统相关招聘,同时上报征信部门将该对象纳入征信黑名单 。
2.录取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各项费用,由考生先行缴纳 。毕业并落实岗位后,见习期满的,由平阳县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补助 。
五、其他说明
因录取工作时间较紧,考生填报志愿后,近期尽量不要离开本县范围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以免无法及时参加面试、体检等事项而影响录取 。
本公告由平阳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咨询电话:0577- 63886319,0577- 63886316(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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