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指南 温州大学退宿

温州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指南
01、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安置?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令》第二章第十条规定 ,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 。但是 , 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 , 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 , 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以茶山街道入伍的学生为例 , 安置地为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详细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上河乡路803号 。
02、安置报到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本人退伍证原件、行政介绍信原件、1寸证件照1张(底色、服装不限)、立功受奖情况证明或证书、落户材料(户口未注销的不必携带)等 , 具体以报到地要求为准 。
温馨提醒: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 , 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前往安置地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 超过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 具体以安置地要求为准 。
03、退役复学后如何办理户籍手续?
入伍前户口如已迁至学校 , 则需携带落户介绍信等相关证明前往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地址:南校区行政楼314B , 电话:0577-86596069)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落在外地的 , 恢复户口的手续需咨询当地派出所 , 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如需出具在读证明 , 可在学校学区事务中心自行打印) 。
步青学区学生事务中心:A区一号楼大厅 , 上班时间8:30--20:30
溯初学区学生事务中心:C区十号楼大厅 , 上班时间8:30--20:30
超豪学区学生事务中心:E区五号楼大厅 , 上班时间8:30--20:30
04、退役复学后如何办理档案交接?
及时将档案及调档函交给学院负责档案管理的辅导员老师 , 并办理相关手续 。
05、退役复学后如何将党组织关系转回学校?
本人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将党组织关系从部队转回学院 , 介绍信交至学院党委(党总支)备案 。预备党员需牢记个人转正日期 , 提前一个月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 具体可咨询学院负责党务工作辅导员 。
06、退役复学后如何办理寝室入住?
办理寝室入住遵循学院安排为主 , 具体可咨询学院公寓工作辅导员 。
07、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申请转专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十五条: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 , 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 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 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
温馨提醒:转专业申请及办理需咨询学院教务科 , 具体以学校教务处和学院教务科的要求为准 。
08、转专业后的专业培养方案有什么变化?
转专业后按进入年级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学院对转入学生的已获学分进行认定 , 并指导学生制订个人修读计划 , 重新进行选课 。未修课程应补修或改修 , 已修且成绩合格的课程可向开课学院申请充抵相同、相近课程 , 多余学分可以充抵相应的任选课、公选课 , 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办理 。
09、转专业后还需要关注哪些事项?
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 个人学号不做变更 , 已订购的教材不予退还 。学生证信息修改可联系学院学生科进行办理 , 同时可凭修改后的学生证到南校区会展中心校园一卡通窗口办理新的校园一卡通 。寝室调整手续到相应学区宿舍管理办公室进行办理 。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 , 本人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 具体可联系学院学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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