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邯郸邯山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招生公告( 二 )


以上户籍、房产、毕业小学“对口”是指:小学毕业生户籍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 。房主与户主一致(或系夫妻关系),拥有100%住宅产权,房产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 。学生毕业小学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 。
同一类情况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最大学位承载量时,先比较户籍迁入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录取;若户籍时间相同,再比较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录取 。
“一对口”学生和符合随迁子女条件学生,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
(5)初中学校审核录取:对区教体局预分配学生信息审核录取,审核不通过的退回进行二次分配 。
(6)市教育局发布录取结果:市教育局对报名分配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发布录取结果 。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的,由学生家长提供材料核实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合理安排 。
(7)学生报到入学: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发至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到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初中学校将学生报到情况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校和毕业小学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学生尽快入学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对于新学期开学仍未报到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入学 。
民办小学、初中招生
按照民办压减政策要求,结合邯山区实际,2023年邯山区民办中小学无招生计划 。
民办小学毕业生拟就读公办初中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毕业小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按照随迁子女政策安排 。
普通高中
邯山区第一中学招生工作按照《邯郸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指导意见(试行)》(邯教〔2023〕121号)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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