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美|虚拟偶像的流量生意

林明美|虚拟偶像的流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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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来自创业邦专栏金融外参,图源:图虫。
近日,著名艺人吴某凡事件引起了全网热议,让人在拍手称快的同时,不禁感慨,追星有风险,面对人设需谨慎。
那如果粉的偶像不是真人,是不是就不会面临这个问题了?答案是否定的。
虚拟偶像产业壮大1990年,日本推出了首个虚拟偶像林明美,她是动画片《超时空要塞》和《太空堡垒》中的女主之一。在动画人物大火后,动画制作公司顺势将由声优饭岛真理出演的剧中插曲以林明美偶像专辑的名义发售,该专辑还曾登上Oricoon(日本公信)榜单,这是虚拟偶像的首次成功。
后来不局限于动画,在游戏、演艺等环境下也诞生出来越来越多的虚拟偶像。
比如,在游戏领域,拳头公司分别于2017年推出四人K-pop女团K/DA、2019年推出由五位联盟英雄组成的嘻哈组合True Damage,其母公司腾讯也在2019年根据游戏里的角色,推出了由“白、亮、信、云、守约”五人组成的唱跳男团——无限王者团;在演艺领域,则以SM公司推出的由真实队员和虚拟偶像共同组成的女团Aespa、和乐华娱乐推出的二次元女团A-SOUL为代表。
依托于不同的诞生环境,虚拟偶像们从虚拟进入现实的渠道不尽相同,但都有所收获。
比如,国内最早实现盈利的虚拟歌手洛天依,以2016年的湖南卫视小年夜春晚为开端,陆续在国内多家主流电视媒体平台上亮相,粉丝数量和身价都随之上涨;K/DA在英雄联盟S8决赛的舞台上进行了出道第一次公演,引发热议后,其周边皮肤在游戏中取得了不错的销量。
而在早期的虚拟偶像们证明了自身娱乐价值和商业价值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投注虚拟偶像产业。
比如,2019年虚拟互动兴趣社区克拉克拉、微博、奇光影业、HiDii嗨的、超次元等数十家企业联合发起成立国内首支虚拟偶像发展基金,预计投入价值1亿资金和资源,通过一系列扶植计划,发掘行业优秀人才和优质项目,打通产业链,促进虚拟偶像内容的爆发。
在众多企业的推动下,虚拟偶像产业持续壮大。根据艾媒咨询统计,2020年中国虚拟偶像核心产业规模为34.6亿元,同比增长70.3%,预计2021年将达到62.2亿元。
而虚拟偶像行业壮大的产业规模,背后是有多样的变现渠道在支撑。
想盈利还是要有流量目前虚拟偶像的变现渠道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通过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方式,获得收入。比如,2020年5月洛天依进行了一场跨界直播带货,坑位费报价高达90万元,远超当时的头部带货主播;而B站和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则允许虚拟偶像们开设账号,通过上传视频内容或进行直播来获得收入。
第二种是歌曲及声库付费、线下演唱会收入、代言合作收入等。比如,全世界最著名的虚拟歌姬初音未来从2009年开始,每年都会在感谢日或诞生纪念日举办演唱会或相关纪念活动,基于广泛的知名度,它还与索尼、丰田和红米手机等品牌签订了代言合作,收入不菲。
第三种是游戏授权收入、衍生品授权收入。比如,爱奇艺的虚拟偶像厂牌RICH BOOM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展开授权业务,凭借潮流的形象和差异化的定位,陆续和青岛啤酒、多家时尚潮品联名款达成授权合作,推出了“青岛啤酒纯生音乐瓶”等衍生品,目前累计授权收入达到千万级别。
通过变现渠道可以看出,虚拟偶像和真人偶像类似,都需要本身具备流量价值,才能有更多的变现机会,这就导致并不是所有虚拟偶像都可以实现盈利。
一方面,从人物设计、作品产出到登台表演,虚拟偶像运作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耗费高额成本;另一方面,一些知名度较小的虚拟偶像,粉丝规模小导致整体消费力低,其在品牌面前的商业价值也就不高,从而也不能兑换相应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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