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确诊2例都是哪的 潍坊一家7口被确诊的具体情况( 二 )


1月29日(正月初五):上午7时许,王某某到县中医院2号楼5楼给其婆婆送饭,后返回电业公寓 。
1月30日(正月初六):上午10时许,王某某到电业公寓小区门口给亲友孙某某送东西 。
1月31日(正月初七)至2月2日(正月初九):王某某在家中未外出 。
2月3日(正月初十):下午16时许,王某某到南苑小区南门东路口的西北角小美联超市购物 。
2月4日(正月十一):下午17时30分左右,王某某到南苑小区南门东路口的西北角小美联超市购物,后到路口西南角惠佳超市购物 。
2月5日(正月十二):下午13时许,王某某与其丈夫到南苑小区南门东路口的西北角小美联超市拿东西,后到县中医院接亲友,送回红河镇东皋营村刘某某家中 。下午到红河镇张家楼村父亲王某元家中探望 。下午16时许,到西湖社区广场购买酒精 。
【潍坊确诊2例都是哪的 潍坊一家7口被确诊的具体情况】以上期间曾到过上述场所的人员,鉴于您与该病例可能有过接触,有感染的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1、请您主动与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所在小区物业联系,配合社区、村委做好居家隔离 。请不要外出,并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隔离时间为自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 。2、居家隔离时应注意与家人单独居住,家庭成员全部配带口罩,实行分餐制,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家中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3、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坚决不能去人员密集场所 。如需提供帮助,请联系所在社区、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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