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取大数据库、各部门联合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按季度发放租赁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每季度对职工婚姻状况、家庭人口、住房、社保、公积金等情况进行确认,报县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复核(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住房保障办) 。
4、发现申请家庭以隐瞒本人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的,取消申请人住房保障资格,终止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并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家庭及用人单位相关信息推送到“信用中国(山东)”等诚信体系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对违规骗取、套取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依法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东营广饶县新就业职工租房补贴政策 广饶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如有未涉及的其他情形,需经县住建、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商定同意后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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