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一般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一般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一般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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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 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关于本罪主体的解读,可参见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主体的介绍 。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 , 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3、本罪属结果犯,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 或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 。
4、本罪的主观要件为过失 。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严重不负责任 , 可能会发生一定的损害后果,但是其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损害后果,但是其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 。
5、失职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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