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办理民事协议类公证需要材料一览( 二 )


1、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派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包括证明留学人员与担保方的关系);
(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件;
(4)公派留学人员及经济担保人的身份证件;
(5)协议书草本;
(6)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
2、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申办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向选派单位所在地公证处申请;
(2)派遣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代理人应有代理权及明确的代理权限;
(3)担保人有正式工作和稳定收入,有充分承担担保的经济基础;
(4)协议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符合国家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政策的规定;
(5)协议条款须完备,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派遣单位、公派出国人员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留学的时间、地点、学习内容、目标;
3、各项费用的负担;
4、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5、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和责任;
6、协议修改、变更的规定;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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