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莞人才安居房优惠政策 东莞人才住房政策( 二 )


租赁型人才住房单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租金标准应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 60%,并实行定期动态调整 。
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实施保障 。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约定时点市场价 6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 。对我市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配售条件和价格采取“一事一议”报市政府研究 。自产权登记之日起 5年内原则上不可转让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规定价格回购 。符合转让交易条件的产权型人才住房,政府具有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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