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花桥徐公桥幼儿园、曹安幼儿园、启航幼儿园、横漕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细则( 二 )


①报名表;②户口本;③房产证;④婴儿出生证;⑤有效预防接种证;⑥结婚证 。
审核时间:2021年6月12日(8:00-11:00,13:00-16:00)非花桥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以下材料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
①报名表;②户口本;③房产证;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记录相关证明材料;⑤婴儿出生证;⑥有效预防接种证;⑦结婚证等 。
审核时间:2021年6月13日(8:00-11:00,13:00-16:00)3.招生录取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数,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前公示录取名单 。(注:非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社保: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往前推连续12个月为一年,且目前处于在缴状态 。)
4.特殊情况报名方法
(1)花桥户籍无房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在花桥无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 。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 。下同)的花桥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2日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材料到花桥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绿地大道721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
(2)房屋被征收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等相关材料,于6月13日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等相关材料,于6月13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
(3)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办法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3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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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 。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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