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积分入学常见问题解答 常州积分入学怎么算积分( 二 )


12.流动人口至何地提出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申请?
答: 向现居住地镇(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受理中心提出积分申请,戚墅堰、丁堰、潞城三个街道的积分受理中心均设在戚墅堰实验中学门卫东侧(丁剑路2号),居住在戚墅堰、丁堰、潞城三个街道申请人均在该地点递交申报材料,填写积分入学申请表 。
13. 从何时开始受理积分申请?
答:从4月11日至6月11日受理积分入学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
14.如何成为“平安江苏”志愿者?应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在各镇(开发区、街道)所在社区登记并在志愿江苏网站登记,提供各镇(开发区、街道)综治科出具的相关证明 。
15.在社会贡献及投资纳税方面申请人及其配偶都可加分吗?
答:可以,根据《2021年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社会贡献及投资纳税方面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均可加分 。
16.积分管理如何排名?
答:积分满20分(含)取得排名资格,分镇按校进行排名 。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高低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办理暂住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对填报其他镇(开发区)有空余学位的统筹公办小学的申请人,其子女未被居住地公办学校录取的,在其他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的申请人之后进行排名 。
17.为什么城区及周边镇的申请人可以填报其他镇(开发区、街道)有空余学位的统筹公办小学?
答:根据往年的积分入学情况看,城区及周边镇的公办小学入学竞争激烈,申请积分未录取人员较多,而其他一些镇的公办小学指标数有空余,为了更好地利用教育资源,提高申请人的录取率,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增加填报1所统筹公办小学 。
18.申请人提出子女积分入学申请后,居住地跨镇发生变化,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答:提出申请后,如居住地跨镇变动,本人应在受理截止日期前,持初次受理回执、变更后的居住证明等材料至现居住镇(开发区、街道)办理手续,并重新填写申请表 。
19.成功提交申请资料后如何查询本人积分?
答:可凭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档案编号登录www.wj.gov.cn查询,或者通过“平安法治”、“武进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登录查询个人积分,查询结果为即时积分 。
20.申请人对本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如何要求复核?
答:在6月29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提交申请的镇(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受理中心提出复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
21.积分公示期间对排名有异议的,如何举报投诉?
答:积分公示期间(6月29日前)对排名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或投诉,逾期不再受理 。
22.什么叫积分公示?
答:积分公示时间段为6月24日至6月29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将申请人的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区积分办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核查纠错,积分排名情况会随之变化,积分公示期间积分排名不作为最终排名,最终排名以录取公示为准 。
23.获得积分入学资格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如何收费?
答:享受与本地户籍的学生同等待遇 。
24.积分入学成功的流动人口子女下一学年度入读小学二年级是否需重新申请?
答:本学段内不需要再次申请,直至本学段毕业 。
25.对于获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智障、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可否入学?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智障、特殊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积分获得准入卡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接受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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