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开发区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电话 徐州市开发区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 二 )


(8)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施教区 。
(9)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房产(已上房)已常住但尚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须提供无房证明),以其户籍或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
(10)自2016年起,以初一年级为基点,公办初中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 。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
3.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不在经开区,但已经在经开区内购置商品房(已上房)并实际居住,且户籍所在地无房产(须提供无房证明),可以根据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如果开中学位已满,可以在相对就近的具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就读 。
4.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子女入学政策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
四、招生计划
2020年计划招生28个教学班,共约1300人 。
五、招生办法
1.招生实行户口薄和房产证一致的原则,学校按小学毕业生父母房产证所在地施教区范围进行划片招生 。报名需提供学生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小学毕业证等原件、复印件等 。
2.开发区中学南北校区均不接收外来流动人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货币拆迁、施教区内无房居民子女的入学 。
六、报名、录取原则和办法
1.招生报名:
第一阶段报名:①施教区户籍房产小学应届毕业生,7月9日-15日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7月16日前完成上报 。②经开区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7月9日-10日到开中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
第二阶段报名:7月21日-22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开中施教区学生,到开中报名 。
现场材料审核: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监护人产权比例不低于50%,被拆迁居民与征迁部门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区征迁部门印章,学校采集信息注明证书编号)、小学毕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协议抚养权证明、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的,提供父母双方房管处的无房产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
2.招生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 7月17日-20日,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 。7月20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
第二阶段录取:7月21日-22日对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返回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7月23日公布录取名单 。
录取顺序(不招收外来务工):
第一序列:房产、户籍、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第二序列:唯一房产但与户籍不一致的;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确定施教区的
第三序列:拆迁异地安置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房产地)
第四序列:房屋拆迁未购房的(按户籍)
七、分班原则和方法
1.规范编班 。按照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设置班额,不设立实验班、特色班、快慢班 。
2.均衡分班 。实行“零择班”,新生报到完成后,参照辖区六年级毕业等第序列,按照男女生比例,班级人数,均衡分班 。
3.均衡师资 。每个班级教师配备,按照学科、教龄、性别、教育教学能力均衡配置 。
4.班主任配置 。班级学生分配后,不指定班主任,用班主任“抓班”的方式确定其任教班级 。
5.家长监督 。班级分配后,予以公示,接受家长监督 。
八、招生组织与监督
1.宣传上级的招生政策;
2.依据上级布置的日程和政策,制定学校的招生日程和政策 。
3.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节点落实相关工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学校办公会汇报,及时公布公示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