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三 )


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1)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邳州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安排入学 。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政策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3)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
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
(1)严格按照规范招生规定和《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治理违规招生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措施,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 。
(2)要主动服务家长和学生,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 。
(3)做好舆情与风险防控,采取“一校一策”的方法,扎实做好维护稳定、舆情引导等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
建立预警机制,完善资源配置
(1)加强对全市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针对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报告,合理引导家长和社会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坚决避免出现新的大班额 。
(2)并且按照优质均衡的目标要求,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通过托管、联合办学、集团化发展、校际协作、教师交流、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关注特殊群体,落实控辍保学
(1)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等的入学情况 。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
(3)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因病因残失学 。
(4)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采用联控联保机制,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努力将控辍的工作与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和相关责任人、每所学校和相关教师 。
建设招生平台,优化入学流程
(1)使用徐州市教育局研发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2020年起全面通过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并与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大数据监控平台对接 。
(2)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清理不合规的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招生入学流程,方便家长办事 。
坚守纪律底线,规范招生秩序
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招生工作责任,严格遵守招生政策纪律,自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全面落实“十项严禁”要求 。
1、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2、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争抢生源行为和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报名限制条件;
5、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6、严禁超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7、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测评等方式招生和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和提前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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