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文 北京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 二 )


(七)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 。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2023年5月10日前到期的,可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 , 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三、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九)完善企业“白名单”制度 。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的二十条措施,落实“即封即解”要求,保障企业重要生产经营活动 。将城市运行保障企业等纳入“白名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建立企业关键岗位核心人员“白名单”,予以核发全市统一电子通行证,保障其及时到岗工作 。(责任单位:市复工复产防控组办公室、各行业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 。按照企业实际需要和诉求,加快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做到应办尽办;对于没有归口行业的企业由交通部门予以办理 。对于来自高风险区的企业急需物资可通过应急中转站进京 , 切实保障供应链畅通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加力稳就业保民生
(十一)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范围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2022年毕业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可享受每人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 申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十二)切实做好接诉即办服务 。充分发挥首都联防联控各项机制作用,依托市区两级复工复产防控组和“服务包”机制,充分发挥属地、部门、企业主体作用 , 建立企业涉疫直报协调机制,加强协调调度 , 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务求实效的原则 , 及时解决重点企业应急问题 。对于各区和街道(乡镇)联系的“服务包”企业,所提诉求需市级协调的,实行提级分派办理 , 形成服务企业合力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复工复产防控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投促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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