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国家为了规范土地和房产市场交易秩序,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出台了 。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包含哪些内容吗?如果你对此感兴趣的话,不妨随我一起来了解下吧!
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1、法定免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
2、转让房地产免税
因城市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免征土地增值税 。
3、转让自用住房免税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凡居住满五年及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
4、房地产入股免税
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
5、合作建自用房免税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
6、互换房地产免税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 , 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免征土地增值税 。
7、房地产转让免税
对1994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不论何时转让其房地产,免征增值税 。
8、房地产转让免税
对1994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房地产开发合同或已分项,并已按规定投入资金进行开发,其首次转让房地产的,在2000年底前免征土地增值税 。
【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9、个人转让普通住宅免税
从1999年8月1日起 , 对居民个人转让其拥有的普通住宅,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
10、赠与房地产不征税
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
编辑总结:看完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的精彩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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